p;一直想以我的故乡为背景,写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小说,想了十多年,到了非动笔不可的时候,终于有了大块的时间,一个人,便来到了一座陌生的城市,一住就是两年。这两年里,我隔绝一切来往,断绝一切可能的诱惑,每日里,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写作。不看电视,也很少上街,几乎把自己囚禁了起来。寂寞成了我无尘的书屋,脚步无法到达的地方,心灵可以抵达。局外者,不无同情我的孤独与生活的单调,局内者,却很是羡慕我的奢侈与心灵的自由。有时,走出是为了返回,离开是为了靠近。鲁迅先生离开自己的故乡,才写出了一系列有关故乡的小说,沈从文的乡土小说,也都是他离开湘西之后才写的。远离了故乡,才能形成一种强烈的地域反差和人文反差,这种反差,恰是文学所寻求的个性。当我用两年的时间,陪着我故事中的人物共同走完了半个多世纪的风雨历程,我的...
本红娘赔了自己又被套路简介emspemsp关于本红娘赔了自己又被套路身为相亲节目主持人,何初夏意外穿越到古代,为了吃饭重操旧业,举办古代版非诚勿扰,不但赚到手发软,还解决了自己的单身问题,俘获大狼狗一只某日,妖娆王爷正在看书喝茶...
李小凡意外被拉进了一款游戏中,成为了庇护所管理员,只是爱丽丝?黑寡妇?尤里?邹田?为什么他招来的全是大佬?李小凡靠着这些大佬们,资源一步步变多,实力一步步变强,成为了一名顶级战力强者。并且,还把那帮大佬们也提高了水平,成为强者。在灾难来临时,他带领众人,一战成王。李小凡以一己之力颠覆了现状,成为了统治...
勇者,乃超越常理的天选之人,这种生物拥有近乎不死的气运能折服众人的气质神迹级别的领悟能力和能找到一切宝物的嗅觉,实在是丝毫不讲道理的存在。通常来说,一个世代只会出现一名勇者,并且与魔王互为死敌关系,但当上一任勇者里雍战胜了魔王沃伦拯救世界后,却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变成了沃伦?并且回到了十年前?而且世界上还出现了整整一百个勇者?老天,这又不是在玩游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您喜欢魔王的绝地求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扶弟魔苟琪一朝穿成古代小女娃,谁承想这小女娃的父亲也是个扶弟魔。祖母为了让三叔的儿子读书居然想让父亲将她这个小娃许配给傻子,这怎么可能!分家!必须分家!可分家过后日子艰难,不过没关系,她有一双自带解析功能的眼睛!只要所见之物,眼睛都能通过不同颜色的雾气来提醒苟琪,并且准确解析出物体的功效。不管是水果还是药材,是疾病还是伤痛,甚至的毒物,她的眼睛都能准确的解析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靠着这双眼睛,她卖药材,做吃食,甚至还能看病救人发家致富那可是指日可待了!如果您喜欢发家致富从三岁半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带着淘宝回七零简介emspemsp关于带着淘宝回七零上辈子的苏青,父母双亡,刚出生的妹妹被人打死,她自己也声名狼藉,残恨终生。重生归来后,穷山恶水的村民克爹克妈,不能求嫁!隔壁下乡的大佬等我回去后,带带小可怜。隔壁奋斗的村花...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