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去,靠得无非是飞蛾扑火般愚蠢的热情,但这热情也难免有熄灭的一天。十六万字的小说,我写写改改,共计用了一年,只能说我适应不了商业化的写作(其实就是你菜……)。 但当人生第一篇长篇小说完结,心中还是感慨万千,写小说的初衷是抒发自我。我是一个内向的人,平日里总是压抑着太多的情绪,于是变成种种扭曲的执念在我的文章中体现出来。 我自己写的文,自己基本不会再重看,每次点开都能发现不足的地方,都会在想我怎么会写得这么烂,我深知完美主义要不得,却又偏偏忍不住总是以完美主义要求自己。其实这一年来我已经看开很多,不断地告诫自己大多数人都是平凡人,以前看不起的父母的平庸的一生,也许恰恰是我以后最好的归宿之一,翻看这一年来的私人号上的微博,也觉得自己怨言颇多,不想活成怨妇,但有太多的愤...
主角是个男人,女主角是个女人,朋友是个哥们,敌人全部都是坏蛋。一根棍子的故事,一个特种兵的穿越。一棍在手,美女我有,欲炼此功,挥棍自宫…呸呸,说错话了…看主角如何用现代的知识打造一只异界的特种部队...
穿书团宠腹黑小娇包别人穿书都是穿成公主皇后妃子,偏偏季裳初穿成了一个跟剧情毫不相干的人?毫不相干也就罢了,穿过去的第一天还经历了了屠村,父母双亡?季裳初郁闷。为了好好活下去,她自然是要抱个好大腿。战无不胜能文能武风姿绰约的晟王便成了她的亲爹首要人选。从此,晟王身后多了一个小娇包爹爹长,爹爹短,爹爹的养老初初管。太后哀家的孙女真可爱。皇帝朕的小侄女真可爱。闻太师本座的孙媳妇真可爱。楚尧???晟王爷千防万防,防得了近贼,却没防住远贼。医蛊少年宋玄卿,历尽天下冷暖,过眼风情万千,却独独败在了西楚小郡主的石榴裙下。数年之前,季裳初机缘巧合拾得一块血玉麒麟,数年之后,她被蛊神宋玄卿逼至墙角,那人如同皎皎天上仙般不染凡尘,邪魅一笑便足以勾魂。小郡主可知,您身上佩戴的血玉麒麟,乃是宋家儿郎的定亲之物,小郡主佩戴此物多年,那宋某,也就只能认下小郡主这未婚之妻了。季裳初!!!如果您喜欢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是一个小木匠,木工本领强,我要把那新房子,盖得更漂亮做完椅子,做张床,凿子锯子飞舞忙哎哟,看那后花园,变得更漂亮!如果您喜欢悠闲小木匠,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酒吧驻唱歌手余生安穿越到了一个类似地球的平行世界,发现自己居然身处在前女友和最好哥们的婚礼上。在大家充满恶意的鼓动下,他上台唱了一首粤语歌明年今日。明年今日别要再失眠,床褥都改变,如果有幸会面,或在同伴新婚的盛宴,惶惑地等待你出现结果这段唱歌视频被传到某音,瞬间引爆网络,空降各大热搜榜,于是他顺势推出明年今日的国语版十年,然后他的人气爆炸了。如果您喜欢重生之爆款制作人,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石老太死了,又活了,她咧着干涩的嘴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留了下来,流进嘴里,苦咸苦咸的,一如上一世的人生,今生,带着萌娃扭转乾坤,拼出一个未来!如果您喜欢农门老太重生记,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不败战神在都市简介emspemsp关于不败战神在都市三年前,他被逐出叶家,成为整个苏杭上流圈的笑柄。三年后,他成立战神殿,峥嵘岁月,成为不败战神。当他王者归来,整个苏杭,更是暗潮涌动。许久未见的恋人,被赶出家族的苦衷。原来这一切,另有隐情。...